教育学 本科/硕士/博士
发布时间:2020-05-24
专业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、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、高等师范院校师资、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、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。
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,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 1.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.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; 3.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; 4.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 5.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、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; 6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